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28号迎春智谷13区4楼
二、 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正成招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富阳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第一批)异常情况报告》,本机关于2022年7月25日对你公司在“富阳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第一批)” (项目编号:ZJZCCG2022-007,以下简称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嫌恶意串通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本机关调查核实,查明你公司在“富阳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第一批)”(项目编号:ZJZCCG2022-007)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云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均以供应商身份参加了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交了投标文件。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云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均由同一人确定。投标文件,均由同一人制作。
具体有以下证据为凭:1.浙江正成招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富阳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第一批)异常情况报告”;2. 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3.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苏艺调查(询问)笔录;4.杭州云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艺调查(询问)笔录;5.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内勤洪瑞丹调查(询问)笔录;6.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授权代表王希喆调查(询问)笔录;7.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华锋调查(询问)笔录;8.“富阳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第一批)” (项目编号:ZJZCCG2022-007)招标文件;9.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投标文件;10.杭州云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投标文件;11.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样品承诺书;12.杭州云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样品承诺书;13.招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14.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15.苏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清单;16.华锋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清单;17.洪瑞丹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清单;18.王希喆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清单;19. 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无违法所得说明;20. 浙江网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减轻行政处罚申请;21.政府采购计划。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十六条以及《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四、 处 罚
一、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3850000元)5‰的罚款,计¥19250元(大写:壹万玖仟贰佰伍拾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年。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2、联系人:赵女士
3、联系电话:6177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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